为进一步满足部分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渴望来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意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的通知》(教学厅〔2020〕2号)精神,参照普通高校保送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办法,保送录取有关优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送资格条件
对符合内地(祖国大陆)高考或全国联招报名条件,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予以保送录取:
1.参加“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IMO)”“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IPhO)”“国际化学奥林匹克竞赛(IChO)”“国际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IBO)”“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IOI)”等5项比赛中任意一项比赛并获奖的学生。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亚洲夏季运动会、亚洲冬季运动会、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前三名的运动员。
二、资格审核
符合保送资格条件的同学,需向我校提供一下材料扫描件:
1、符合内地(祖国大陆)高考或全国联招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2、符合保送资格的参赛及获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bzb@,邮件请注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运动员)保送申请材料,并致电确认。
我校将对报名同学的身份证明材料、参赛及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请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国家体育总局协助核实。
三、保送程序
1.我校参照保送招收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程序和要求,对符合上述两类条件的学生(运动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保送录取名单,并在本校公示。
2.对于拟保送录取且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对于拟保送录取且参加全国联招报名的考生,我校将与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86-411-84708375
传 真:86-411-84707507
监督电话:86-411-84708306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zs.
五、其他
1、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2、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